本招标项目一龙河鱼剑滩生态修复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2020〕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信息时间:2024-11-29 阅读次数:】
本招标项目一龙河鱼剑滩生态修复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2020〕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砾间接触氧化工程:布设体积共计约 1200m3;(2)人工湿地建设工程:种植面积约为10500m2;(3)生态护坡工程:种植面积约为9600m2;(4)沉水植物工程:共计约7200m2;(5)水生生物操纵工程:投放面积共计约16800m2。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622.68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989.74 万元。
2.4 招标范围: 一龙河鱼剑滩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图图示所有内容,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技术交底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嘉利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永泰路401号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金信大厦11-9 |
联系人: |
余老师
|
联系人: |
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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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594006137 | 联系电话: | 18375651106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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